四、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五、培养方式
全日制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按照教学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六、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学费
学费为3万元。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1万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八、住宿
食宿自理。
九、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电话:010–62751181-821;010–62759003(传真)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1号,北大学科技园502,503室
联系人:路老师
邮编:100085
电子邮箱:
网址:http://www.gsla.pku.edu.cn/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电话:010–62753837
地址: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351S
联系人:吴老师
电子邮箱:
邮编:100871
网址: http://www.urban-environ.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2751354,62756913
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grs.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