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时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8 日。
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地点 |
2012年10月28日上午 |
GCT |
由省学位办确定,详见“GCT”准考证 |
2012年10月28日下午 |
专业课(笔试)
相关测试(面试) |
太原理工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课”准考证) |
七、资格审查
考生在下载准考证的同时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由本人签名后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在电子照片上也需要加盖公章),并在规定的时间里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审验后,所有证书原件退还考生本人,请考生在审查前务必把《资格审查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均为A4纸)顺序装订在一起,交我校研究生院存档。资格审查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下午,和面试交叉进行,具体安排见“专业课”准考证。如有变动,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经常关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录取工作结束后,国务院学位办将联库清查考生的报考资格,对招生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审查。
八、招生名额和录取
2012年我校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名额自主确定;我校将根据“GCT”成绩和专业考试及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行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录取总额的10%。
九、培养费用和录取类别
一般领域的工程硕士培养费为2.4万元;不受报考年限限制的领域: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控制工程、集成电路工程为2.7万元。
录取类别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
十、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培养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学位。双休日上课,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学习年限:3年左右,但最长不超过5年(5年内申请学位,逾期不再受理)。一年半至两年内完成课程学习。课程考试合格,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十一、入学考试成绩查询
请考生12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查询有关考试成绩。
十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网址:(相关信息我院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电话:(0351)6010370 、6010857、 6018874 传真:0351—6010220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79号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北区行政主楼四层419)
邮编:03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