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方式及时间
1、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俄语、德语和日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8:30-11:30。
第二阶段,通过了第一阶段考试的合格考生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或相关测试。我校第二阶段的专业课考试定于2013年12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见网上公布的信息。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或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2、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的要求,GCT成绩只在报考当次有效。
3、各学位类别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附件一,参考书目见附件二。
四、录取
工程硕士和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自行组织。其中,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3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20号)的精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环境工程领域、食品工程领域和生物工程领域录取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领域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本校该领域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 工程硕士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10%。我校将根据考生是否具有学士学位情况分类确定工程硕士的录取分数线。
五、培养方式以及学习年限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工程硕士最长不得超过五年。4类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必须满三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提前修课者需在取得入学资格后满二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收费标准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三年学费共计24000元;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三年学费共计30000元;工程硕士三年学费共计36000元。
七、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校审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八、其它事项
1、为方便考生更好地复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组织编写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含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分册复习指南)、《第二阶段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大纲》,考生可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订购。 2、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学院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