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网址为 : http://202.199.155.6/dlugis/zhaosheng/Index.asp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学院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跟专业所在学院或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出版社联系购买。往年部分专业课试卷,请电话咨询(0411-87403505 杨老师)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联系单位:大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16622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402323
传真:0411-87403488
E-mail:dldxyjs@yahoo.cn
九、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