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1、学费。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最低标准,具体以上级文件为准。
2、 奖助学金。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新入学研究生提供奖助学金。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不低于上级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我们还提供朱敬文奖助学金等奖助基金,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进行学习和科研:
(1)朱敬文奖助学金,特别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人。
(2)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重点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5000元/项,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0000元/项;一般项目文科类项目资助经费400元/项,理工科类(含跨学科实验类)资助经费600元/项。
3、奖励措施。我校对被我校录取的优质生源实施奖励,具体见附件1。
十、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jsnu.edu.cn)上发布。
2、“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403083;办公地点: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4、各学部(学院)招生咨询电话及网址见附件2。
5、我校提供部分历年真题。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16-83403083,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泉山校区3号楼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