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培养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具体收费标准参照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对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设立“助学金”,每年6000元/人;对新入学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奖学金”,最高额度10000元;对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设立“学业奖学金”,额度5000元;在硕士研究生中,教育部设有“国家奖学金”,额度20000元;此外,学校还设有冠名奖学金和“助教、助研、研管”岗位。
十一、其它事项
1、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学制2—3年(具体由有关院系确定)。
2、我校研究生院网址为:http://grawww.nju.edu.cn。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检验,须及时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向报考点递交认证报告。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须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4、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答卷均不予评阅。
5、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报考定向的考生,如果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定定向协议。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