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博士10名,硕士50名,硕士生分省计划见附表。其中招收汉族学生不超过10%。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之日起到2014年9月1日为止,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5.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6.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资格审查及报名
1.考生持自行下载打印的报考登记表(硕士下载、博士下载)到来源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盖章(在职人员还需先到所在单位盖章)。
注:今年教育部规定拟准考名单须公示10天,请考生注意提前到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申请。
2.硕士考生将其中一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4,电话027-67885153),其中一份交至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办(考试院)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
博士考生将其中2份办理好的报考登记表于2013年12月5日前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并按我校博士生招生报考要求报考。
3.硕士考生凭校验码于2013年10月31日前登录中国研究生报名信息网报名,并于11月10-14日前往所选择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4.我校根据考生提交材料及招生计划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准考试。具体要求见:http://yanzhao.cug.edu.cn/News_View.aspx?id=147
5. 定向协议书下载 或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cug.edu.cn/showdownload.aspx
四、考试及录取
1.硕士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博士考生参加我校博士生入学考试。
2.硕士生录取按照分省计划数和民族比例(汉族考生比例不超过10%)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其中理工类和应用型专业录取人数不低于50%。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面衡量,本校生源不足,可在计划内调剂合格生源录取。对西藏、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报考理工科类和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给予适当倾斜。博士生录取向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
五、其他
其他规定依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3〕7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民〔2010〕11号)执行。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六日
附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表
博士
计划
硕 士 计 划
小计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湖北
湖南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兵团
其它
10
50
4
1
1
1
6
5
4
1
2
1
4
3
3
3
1
3
4
2
1
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可报考 “其它”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