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初试成绩,你已取得护理学院(系)护理学(101100)或护理(105400)专业复试资格,请于2014年3月27日(周四)凭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和准考证来我院(上海市徐汇区枫林路305号)参加复试,并带好网报所填信息的证件复印件。具体安排如下:
复试科目 |
复试方式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专业理论(含内、外、妇、儿、基护)及专业英语 |
笔试 |
8:00-10:00 |
3号楼第二教室(上午7:30前到教室验证) |
基础护理操作考试 |
操作 |
10:15-12:15 |
6号楼2楼(请带好制服,包括帽子、护士鞋、口罩等) |
面 试 |
13:30~ |
1号楼底楼会议室 |
护理学院
201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