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实行差额方式进行复试。
3、主要以综合面试形式,对考生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
二、复试程序
1、公示复试名单;
2、复试考生按期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办公室;
3、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定,审查复试资格;
4、对通过复试资格审查考生进行复试;
5、公示复试成绩、拟录取结果;办理拟录取手续。
三、复试对象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通过复试分数线的统考考生;
2、向我院申请调剂并通过我院调剂审核,通知其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
四、复试分数线
专业类别 |
总分 |
政治和
外国语 |
业务课1和
业务课2 |
备注 |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 |
310 |
50 |
75 |
学术型 |
生物医学工程
(085230)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基础医学
(100100) |
310 |
50 |
170 |
学术型 |
特种医学
(100900) |
五、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调剂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安排及地点: 1.报到:复试日上午08:30至09:00,北航逸夫科学馆321-3房间报到 2.面试:复试日上午09:00至16:00,北航逸夫科学馆317房间 六、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300分)不予录取。复试主要以综合面试形式,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深度考查。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考查: 1.专业外语能力(100分) 侧重对专业外语理解及应用能力的考察。 2.专业知识和能力(200分) 侧重对所学和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学和报考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报考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侧重于专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以及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在大学阶段科研业绩及科研活动能力; (3)专业知识及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200分) 侧重考查考生思想政治
素质、人文素质、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参与各类科技活动及社会实践工作经验;考生行为举止、综合印象等。 七、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 统考生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注: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300分)不予录取) 录取办法:按照统考生总分进行高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八、复试时要审查考生的报考、学历和身份等相关材料,请考生按照复试资格审核办法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详见http://yzb.buaa.edu.cn/13contents/13sszs/recruit12-13fsx.html条例)。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复试。 复试材料提交时间:体检表提交时间早于复试时间,具体日期另通知;其他材料统考生请于复试当日提交; 九、关于调剂 申请向我院调剂的考生,请参照我院接受调剂生申请办法,提交本人签名的调剂申请书、个人简历及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书交至逸夫楼321-3室蔡老师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caizhen@buaa.edu.cn) 复试材料提交时间:2014年3月25日前提交材料至逸夫楼321-3室蔡老师处(TEL:82339416EMAIL:caizhen@buaa.edu.cn) 十、本通知的解释权为生物与医学工程学院教务办。 特别说明: n已于2013年9月参加了我校推荐免试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此次统考生复试,政审表等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请注意查收。 n被我学院已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上报审核未批、政审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情况,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附注: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统考生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