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严格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如鹏
成员:左敦稳 郭勤涛 曲宁松 陈 柏 沈建新 陆俊华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陈文亮
成员:许 赞 陈炳发 卢文壮 游有鹏 鲁世红 刘桂琪
三、学院专业复试线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招生指标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327 |
50 |
41 |
64 |
83 |
155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327 |
50 |
41 |
64 |
83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327 |
50 |
41 |
64 |
83 |
08022z1 |
微机电系统及微细制造 |
327 |
50 |
41 |
64 |
83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314 |
50 |
45 |
90 |
90 |
6 |
082503 |
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
300 |
50 |
45 |
60 |
84 |
44 |
087200 |
设计学 |
305 |
50 |
45 |
85 |
90 |
3 |
085201 |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 |
301 |
50 |
43 |
65 |
90 |
90 |
085232 |
航空工程(专业学位) |
301 |
50 |
43 |
65 |
90 |
6 |
085237 |
工业设计工程 |
301 |
50 |
43 |
65 |
90 |
2 |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以下三部分:(1)专业课笔试(2)
英语听力测试(3)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
2、英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40分钟,满分为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院安排。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英语听力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复试成绩(百分化后)低于60分,一律不予录取。
4、面试办法
①学科组成面试小组并进行编号,每个面试小组设组长一人、组员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面试小组成员分组在面试现场抽签决定,对外严格保密,所有面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禁止携带手机,不能中途离场,不得做与面试无关的事,禁止吸烟,并统一佩戴由研招办统一提供面试工作证和复试工作证。
②各面试小组要统一成绩评定标准,每个面试小组成员按标准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打分。
③考生面试成绩的计算: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
④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向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面试情况。
⑤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汇总和登分,成绩汇总和登分时应不少于3人同时在场,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在场。
五、复试资格审查 1、统考生:(1)准考证;(2)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3)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应验证(1)英语四级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2)本科相应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成绩单(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并满足专科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2年9月以前大专毕业)。
3、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1)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2)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即2010年9月以前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
4.复试考生需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六、拟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超过60分方可录取;
2、按照初试成绩(百分化后)和复试总成绩(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给出录取成绩,根据相应学科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录取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七、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地点 |
4月4日(周五
上午9:00-17:00) |
复试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
15号楼一楼大厅 |
4月5日(周六)
上午08:00—8:40 |
全校统一英语听力水平测试 |
另通知 |
4月5日(周六)
上午9:00—12:00 |
全校统一专业课笔试 |
另通知 |
4月5日(周六
13:30-21:00) |
学院组织面试 |
另通知 |
八、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号楼
联系人:陆俊华刘桂琪
联系方式:84892552
投诉电话:84896460
九、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