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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4年考研复试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4-3-30 11:15:5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及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4]号)的安排和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4月12-13日,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公布。
       二、复试程序
       请考生查看各学院网站公布具体的复试地点、时间、内容安排及相关要求(根据京财综〔2007〕1310号文件规定,考生应交纳复试费100元,由各学院收取)。
       三、复试内定及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①资格审查,②专业综合测试(含专业外语测试),③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④体检,⑤思想品德考核,⑥同等学力及成人应届本科报考者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⑦复试录取小组认为还需考核的内容。
       1)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再交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应届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考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各学院应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名单同复试小组名单于4月1日前一同报研招办。单考生的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负责。
       2)专业综合测试:可采取面试、笔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等方式,由各学院决定,同一学科、专业的复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要统一。内容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考生对所报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对所报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发展设想与计划等内容;同时考察考生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和应变能力以及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B、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以及人文素养、举止和言谈等。
       由于学科专业特点的不同,各学院及二级学科专业可根据本专业情况制订更具体和详细的评分标准向考生公布。
       3)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按照由我校外语系制定的评分标准及程序进行,各复试小组要采取措施,加强考生外语口语、听力等水平的测试力度,适当增加在复试总分中的比重。
       4)复试体检:复试体检工作由研究生院与校医院共同组织,地点在校医院。推荐免试生只参加体检,外校推荐免试生可在原推荐学校进行,将结果邮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他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体检。
       5)思想品德考核:由研招办统一制表,考生下载填写后,由考生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在复试时交所在学院复试小组。
       6)同等学力及成人应届本科考生:需加试报考专业二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考试方式采取笔试,百分制,每门课加试时间为3个小时。
       只获得毕业证、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复试专业与本(专)科所学专业学科门类相差较大的考生是否加试由各学院决定。
       7)学院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2.复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1)考生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内容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由学院自定。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比例由各学院确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分数低于总分的60%);加试课成绩不合格(分数低于总分的60%)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其他考考根据入学考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根据本专业招生名额决定考生录取结果。
       3.复试结果记录及要求
       1)复试小组要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复试教师给出的复试成绩要留档备查。对复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填写《复试成绩登记表》,写明复试结果和意见,由复试录取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签字。
       2)复试完成后各学院要立即对复试结果进行汇总,形成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汇总表及拟录取名单要明确记载初、复试各环节得分情况,明确奖学金等级。各学院将上述材料(含电子文档)及《复试成绩登记表》、加试试卷等材料一起于4月14日交研招办。
       3)如对复试结果确有争议,应当及时向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学校复试录取小组汇报,逐级复议。
       4.各学院、学科、专业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尽可能进行差额复试。上线生与录取指标之比大于1不足1.2的全部考生参加差额复试;上线生与录取指标之比大于1.2的学科专业要根据本学科专业实际情况自行划定复试线,报研招办备案后向考生公布,但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1.2,原则上不超过1:1.5,最高不得超过1:2。
       5.破格复试工作要求
       根据我校2014年上线生源情况,我校不按排破格复试。
       6、调剂工作
       [1]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不得调剂校外考生,不足的专业首先在校内相近专业进行调剂,优先考虑本校应届毕业生。
       [2]如确需校外生源必须经过研招办同意才能调剂,只能调入与本专业学科相近,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专业课不同者则需加试本专业自命题专业课,适当优先考虑本校报考外校的应届毕业生回调。
       [3]校外生源的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承认。系统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校内调剂不用使用调剂服务系统。
       [4]调剂工作由校研招办统一管理。
       四、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分专业的复试录取小组、复试地点及具体流程安排
       各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数组成若干复试录取小组,每组不少于5人,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实施,制定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原则、笔试、面试、实践等复试环节考核的要求、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以及复试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等。
       五、信息公开
       1.招生名额:各学院需要在本学院网站各学科专业(群)招生名额。
       2.复试线及复试名单: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学科专业(群)复试分数线,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3.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尽量细化本学院各学科门类的复试要求,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六、保密工作
       1.复试笔试试题、同等学力者加试试题、复试英语笔试试题,在使用前属国家机密材料,要注意保管。如发生泄密事件,责任人将负法律责任。
       2.各学院命题人、复试小组组成名单要对考生保密。
       复试录取期间,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为82837216,学校的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为62331431。举报信箱为:jjsc@cumtb.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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