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经研究,我中心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4月上旬进行。具体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取得我中心复试资格的考生经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按规定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考生须提供有效证明)。
4.原则上一个考生只能参加我中心一个专业的一次复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中心分管领导牵头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及硕士生导师代表组成,一般为5-7人,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三、复试人员的确定
1.第一志愿报考我中心的考生需达到下列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方具备我中心复试资格:
学位类型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学术型 |
08工学 |
285 |
38 |
57 |
双少生需达到国家A线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达到上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自行向校外调剂。
2.调剂生能否参加我中心复试及复试时间以我中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
四、复试内容
复试由面试、英语听力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1.面试(含英语口语能力、英语阅读与翻译、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四项,每项满分100分),在各培养单位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
2.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笔试方式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到中心指定医院体检。
五、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4.应届生带学生证,并持该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
5.其它能显示考生本人综合素质的有关材料,如:各类专业知识、能力的等级证书、各种获奖证书等。
6.两张1寸免冠登记照(体检表用1张,另1张备用)。
(二)各培养单位安排面试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总分占60%、复试总分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总分=0.10×英语听力+0.10×英语口语能力+0.15×英语阅读与翻译+0.45×专业知识水平+0.20×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每项单项满分为10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成绩作为是否录取依据之一,不计入复试后总成绩。
计算公式:复试后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总分×40%
七、录取原则
(一)每个专业内,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二) 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最短不能少于2年,最长不能多于4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一票否决,不予录取:
1.面试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
3.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八、复试费用
除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外,没有其他费用。
九、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培养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电话 |
备注 |
电磁室 |
侯老师 |
88075909 |
12号楼3楼 |
信息室 |
张老师 |
88077001 |
水面楼5楼 |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各组织复试单位要对复试现场全程录像备查。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编号、考试成绩等信息届时将在www.ship-research.com公示十个工作日。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进行处理。
中国舰船研究设计中心
2014年3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