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天
津市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天津美术学院 2020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
取工作办法》。
一、考试日期、地点及复试方式
1.2020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定于 2020 年 5 月中旬至 6 月中
旬期间举行,考试地点为天津美术学院。
2.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
3.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考试。
二、复试原则
根据教育部《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相关规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在资格
审查合格后,初试成绩达到以下条件方可参加复试: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艺术学_学术学位 347 38 38 90 90
艺术_专业学位 347 38 38 90 90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90 30 20 80 90
三、同等学力加试说明
1.同等学力的考生(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需参加加试。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大学语文、速写。
四、复试成绩、科目及分值说明
复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复试成绩包含复试专业成绩(满分 150
分)、面试成绩(满分 30 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 20
分)3个部分。各研究方向复试专业科目所占复试专业成绩的分值比
例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通知。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每科满分为 100 分。
五、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以下
原则录取。
1.考生初试外语、政治不低于 38 分;初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
二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初试总分不低于 347 分;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考生初试外语不低于 20 分、
政治不低于 30 分;初试业务课一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业务课
二单科成绩不低于 90 分;初试总分不低于 290 分;
3.复试成绩不低于 120 分;
4.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各院/系/部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
录取,额满为止。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
×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其中:中国画学院按照花鸟画、山水画、人物画(工笔)、人物画
(写意)、书法、书画鉴定与修复分别大排名,油画系按照油画(写实)、
油画(表现)分别大排名,环境与建筑艺术学院按照室内设计、景观
设计分别大排名,服装与服饰设计系、染织设计系按照服装设计、染
织设计分别大排名。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满分 200 分)低于 120 分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满分
100 分)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
七、调剂
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
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复试名单另在学校官网公示。
2.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
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将在学校官网公示, 公示时间不
少于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
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同时要
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受理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
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经学校官网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会上传“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政策审核并备案,最终录取名单
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
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拟录取考生将接受教育部的录取检
查,对于录检中存在问题的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其他未尽事宜按照
当年教育部招生相关要求执行。
九、招生计划
各院/系/部招生计划在录取前可以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生源质
量情况及学科发展需要等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进
行适当调整。
十、监督
公示网站地址: www.tjarts.edu.cn
举报电子邮箱: keyanyuyanjiushengchu@tjarts.edu.cn
举报电话号码: 022-26241501
受理举报部门: 科研与研究生处
招生咨询邮箱: tjmyzhb@163.com
通讯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 4 号
邮编: 30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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