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2013考研复试录取办法 |
来源:浙江大学 2013-3-14 12:11:48 |
为了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经研究讨论,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计算机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陈刚 副组长:冯雁 成 员:陈纯,庄越挺,鲍虎军,何钦铭,陈根才,陈越,应放天,姚青,孙守迁,林兰芬,陈丽 申诉联系人:陈丽 申诉联系电话:0571-87952168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少于3人),由办事公正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 三、由各专业根据学校规定的分数线从统考生中招收的硕士名额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实行差额复试,以参加复试人数不超过1:1.5划定复试分数线。 四、复试形式及各部分比例根据专业特点确定。其中: 设计学专业、调剂工业设计工程(包括科普方向):面试(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30%、综合素质20%)。 计算机专业(指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数字化艺术与设计、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工程:上机考试 +面试(面试包括四部分:英语听力与口语能力2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经历与实践能力30%、综合素质20%),上 机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五、复试满分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六、各专业按照考生统一入学考试成绩占65%、复试成绩占35%的比例评出考生综合分数(以总分补单科进入复试的考生入学考试总分不减分): 综合分=(入学统一考试总分/5)×65%+复试成绩×35%,根据综合分数从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 七、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院。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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