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硕士研究生复试过程,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复试对象
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初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相应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复试人员名单参见《2013年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名单》(http://www.istic.ac.cn/EducationArticle/tabid/639/ctl/ArticleShow/mid/2052/ArticleID/94849/Default.aspx)。
3、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中信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备查)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公布等方式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考生根据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和体检。考生参加复试涉及的交通食宿和体检费用自理,另交复试费100元。
5、复试方式
复试考察重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6、复试时间与地点
4月1日(周一)下午 1:30 - 5:00,中信所328教室参加面试。
7、体检时间与地点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参加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的体格检查。考生需带一张一寸照片。
体检时间:4月1日上午8:15分(晨检空腹。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在中信所328教室领取体检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单位:北京水利医院
体检地址:玉渊潭南路19号
8、考生查询事宜
复试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请在下列查询网址查询:http://www.istic.ac.cn/tabid/396/default.aspx (中信所网站)
9、考生接待与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10-58882329
10、本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