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二〇一二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14号)与《关于开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电子支付系统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15号)精神,为推进考试考务工作规范化和统一管理,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等工作。特此通知。
福建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