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及我院复试及录取细则,经复试,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剂录取部分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接收调剂录取的学科专业(领域)及招生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指标
085216
化学工程
3 (全日制)
085226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2 (全日制)
2、调剂录取原则
(1)考生个人志愿;
(2)本科需就读全国重点大学,且参加我院复试并合格的考生;
(3)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老师
联系方式:025-52112904
4、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本网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本网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fjksw@163.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