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接收推免生办法 |
来源:中国地震局 2015-9-7 10:01:09 |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要求,为做好我所2016年推荐免试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 (一)我所每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简称推荐免试生)。我所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为学术型。 (二)我所推荐免试生接收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接收录取的推荐免试生数量为我所当年度招生计划的30%左右,且专业涵盖地质学、固体地球物理学。 (四)我所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需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办理申请和接收程序。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志于防震减灾科技创新及社会公益服务,具科研潜质,品质优秀,遵纪守法。 (二)推免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三)推免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四)推免生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五)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七)身体健康且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核 (一)考核通知发送 我所依据教育部统一布署,适时启动2016年推免生招录工作。 申请人应依据我所发布的2016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拟申请专业及方向,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申请。并填报《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务必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完成填报,过时不予受理。同时,按规定日期将全部申请材料邮寄或邮件发送至我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关问题可来函来电咨询。 (二)组织考核 我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转送所报研究方向导师,届时,我所人才资源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专家组将综合学科分布、需求、导师意见审议提出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全面考核。 1.考核秉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考核及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由多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安排笔试。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看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又要注重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须在我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8.面试和体检时将查验学生的身份证件和学生证。 四、推免生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待录取通知 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将秉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推免生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最终确定推免生的拟接收名单。 对拟接收的考生,我所将经由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送其考核成绩(考核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同时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及时回复信息予以确认。 全部拟录取考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的“待录取通知”为准。未通过考核及未参加体检考生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录取资格复核及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所对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的推免生,其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的通知书一同核发。 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所将对上述拟接收的推免生近期学习情况进行审查。 审查方式为:拟接收的推免生,须提交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五、时间要求 我所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时间。 六、其他 1.我所拟接收录取的推免生,经教育部审核后,最终录取推免生名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录取名单为准。已备案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2016年推免生不再参加硕士研究生网报现场确认,不再使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 2.我所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确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保证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凡在推免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相关规定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4.其他未明事宜请与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009079,010-62009160 传真:010-62009079 E-mail:jy@ies.ac.cn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在两周内邮件fjksw@163.com联系.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