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范围
1.面向获得所在院校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本科前三学年的课程成绩单和平均绩点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学院成绩证明公章)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
5.2017年7月25日以来推荐学校或其他三甲医院升学体检报告。
以上佐证材料纸质版材料各一份。
三、接收程序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机电及自动化学院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
2.机电及自动化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者不予接受复试通知;
3.机电及自动化学院组织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英语能力、专业知识、思想政治和综合面试;
4.复试结果根据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其他
1.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者本科毕业证书,或者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本细则由机电及自动化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及自动化学院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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