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院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形式及环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命题设计、设计表现和面试考核。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复试工作日程
时间
工作内容
地点电话
10月 10日下午14:30
专业命题设计
美术楼520
0898-65727610
10月 11日上午8:30
设计表现
美术楼520 室
0898-65727610
10月11日下午15:00
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
美术楼203室
0898-65727610
(一)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面试的80%、英语口语能力占面试的20%
2、面试内容为:综合面试、英语应用能力测试
3、面试时,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复试评委由五人组成。
4、面试全过程进行纪录。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译方面的能力。
(三)专业技能考核
设计学
1、考核内容:
试为专业技能考试(专业命题设计、设计表现)。
2、总分:
单科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
3、评分标准及办法
面试考试采用集体评分的方式,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做为考生该项成绩。
4、专业技能考试在复试成绩中的权重
专业技能占复试成绩的70%
5、专业复试相关用具说明:
考生本人自备考试工具
二、复试成绩的合成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面试成绩(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比例合成。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200)70%+面试成绩(总分100)×30%
三、其他
其他事项参照《海南师范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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