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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19-9-22]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5 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22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0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计划接收推免生93名,实际推免生(含推荐免试硕士生和直博生)录取人数和名单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副组长: 李和平  褚冬竹
成  员: 葛毛毛  卢峰  谢辉  张兴国  龙灏  翁季  王正  刘骏
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2019年9月23日。

2019年9月23日(上午8:00—9:00)到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5219)报到,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

    获得我院复试资格的推免生报到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20年推免生资格证明(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和复印件;

    (3)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提交本科阶段作品集一本【含个人基本简介及近照;非设计类考生可不提交作品集,但申请仅限于学术型硕士的相应方向】,页数不超过20页,尺寸不大于A4;封面软装硬装均可,必须标注学生姓名、所在本科大学及学院名称;每个作业需标明“独立完成”或“合作完成”【需注明所有设计成员名单】;

    (5)其他相关材料(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专家推荐函)。

推免生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院将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资格,通过复试录取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2、复试含专业笔试、综合面试【专业+外语】,根据学科专业进行复试。

专业笔试时间:9:30——12:30 ;综合面试【专业+外语】时间:14:30—

具体地点详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5219)通告栏。

注:①笔试形式:3小时专业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

②面试形式:自我介绍、评委提问;面试演示文件为ppt或pdf格式,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概况、作业展示、论文研究、各类获奖、研究生阶段基本计划等。

3、复试成绩计算:标准复试总分100分。

其中:专业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二项基础分均按百分制评分后再加权相加。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

4、按照复试总成绩进行综合排序;录取类型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学硕)和专业型研究生(专硕);非设计类本科专业申请人仅限报考学术型相应学科方向。

5、在复试(含夏令营)全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或陈述内容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学院有权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及录取资格;通过复试后被查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6、获得我院“2019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且取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和获得推免资格且通过推免生复试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要求填报我院的相关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我院将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及时处理,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申请人须保持手机畅通,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复试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加权计分前,百分制)者、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入学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3、未在“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手续的学生不予录取。

4、实行研究生全收费制度,各学科(专业)的学费按重庆市物价局备案的学费标准执行。重庆大学执行以奖励优秀为导向的学业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标准及比例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投诉电话:023-65126321,023-65126327,(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023-65120702(学院纪委办公室);电子邮箱:yjb-2007@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9〕22 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19年9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yz.cqu.edu.cn/news/2019-09/14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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