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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推免生招生公告

来源:2exam.com 2012-7-11 16:47:14

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研究所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物理学或相关交叉学科的有关专业,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对于具备本校推免保研条件,但暂不确定保研资格的同学,亦可先报名参加我所推荐免试生面试。)

  3.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历年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6.我所全部招收硕博连读生。

  二、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向所在学校领取)。

  2.《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http://admission.gucas.ac.cn/中填写、打印,并申请人签字)。

  3.《中国科学院理论物理所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申请表》(附后下载)。

  4.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5.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

  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

  三、接收程序: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网上申请系统”)中填写和打印申请表并申请人签字。并于2012年9月2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理论物理所招办。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会收到招生办公室发送的确认短息和确认邮件。

  (二)初审

  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参加复试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对初审通过者,将在《申请系统》中通知,并发送通知短信。我招办将分批通知初审通过者来所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办法参见我所研究生教育网页,具体复试时间请密切关注理论物理所研究生教育网页:http://www.itp.cas.cn/yjsjy/。

  (三)考核和体检

  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考核和体检时间、方式请及时关注我所网页通知。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3.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4.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5.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四)拟录取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和体检结果进行审议,确定拟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发给正式拟接收函。

  2.收到正式拟接收函的申请人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若未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5.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推免生须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培养单位核查无误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恕不退回,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免试及录取资格。

  2.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555377

  传  真:010-6256258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55号理论物理研究所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0

  网   址:http://www.itp.cas.cn

  E-mail:wangli@it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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