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3年外校推免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
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乙方:接收推免生学院
丙方:推免生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丙方已通过乙方的复试考核,甲方同意丙方取得 学科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录取资格。三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为丙方提供第一学年基本奖助学金14700元/人•年,其中特等奖学金金额7500元/人•年,助学金7200元/人•年,由深圳研究生院在学生入学后根据有关规定发放。
二、甲方为丙方提供 等推免生专项奖学金,额度为 元,由甲方在乙方入学后一次性发放。
三、丙方应在所在学校取得对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并确保按所在学校规定及时办理推荐到甲方的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等手续,保证不再申请其他高校或科研单位。
四、甲方在次年6月份为丙方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丙方应在后续的学习过程中避免受到学校处分,或出现课程考核不及格等情况,按时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到甲方报到。
本协议书经三方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接收推免生学院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推免生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