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10年
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
1976年,南开大学就成立了环境科学专业,1983年独立建系,是我国综合性大学中最早成立的环境科学系。1981年获环境化学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首批环境化学博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环境科学被评为天津市重点学科,1998年成立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00年获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和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1年被评为首批4个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学科之一,2006年被天津市认定为首批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重点学科,2007年再次被评为环境科学国家重点学科。现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单位,连续担任教育部高等学校环境科学与工程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环境科学分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单位。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党中央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为满足社会对环境保护人才的需求,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为己任,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于2004年首次设立了工程硕士环境工程专业,并向社会各界招收学生。
一、招收专业及代码
环境工程430130
二、招生名额自定
三、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根据我校具体情况,今年只接收应试英语(论坛)语种考生,其它语种考生均不接收。
外地考生报名时必须保证被录取后到南开大学上课。
四、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7月5日---14日
报考者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符合报考资格。
考生登录天津市学位办网址,http://211.81.22.16,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考生既可在招生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考试(在哪报名就在哪参加全国联考)。各省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可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10.html)查询。
2、现场报名:7月16日---19日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网报时下载的“资格审查表”(样表)和身份证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只完成网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签字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考无效。
天津市学位中心地址:河西区八里台卫津路241号(天津师范大学南院逸夫楼多功能厅)。
外地考生在当地指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
考生须将现场报名点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加盖公章的资格审查表及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两份交南开大学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说明:1、在本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准考证”时进行资格审查。
2、在外地参加考试的考生,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3、合作办班的考生,资格审查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五、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第一阶段: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外国语运用能力四部分测试内容。满分400分。
2010年全国联考GCT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含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环境工程学基础”,学校自行命题,自行组织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5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GCT考试:2010年10月31日8:30—11:30,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第二阶段专业综合测试:符合我校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于2010年12月底以前参加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持有2009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向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出报名申请,对于符合我校规定的GCT成绩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二阶段专业测试。考生可直接登录学院网址http://env.nankai.edu.cn,查询第二阶段考试的相关事宜。
3.参考资料:
GCT考试参考资料:《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课参考资料:《环境工程学》,蒋展鹏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六、录取及学费
1. 录取:由南开大学研究生院确定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含复试),择优录取。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0%。
2. 学费:共计25000元。持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时交纳,可一次性交齐,也可分两年交纳,第一年交15000元,第二年交10000元。
七、培养方式、学制及学位授予
1.培养方式:在职不脱产学习。
2.学制:2至4年
3. 学位授予:完成规定课程,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授予南开大学硕士学位,颁发全国统一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丛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2-2350880723503435
E-mail:congpeifang@nankai.edu.cn
网址:http://env.nankai.edu.cn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