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16号文件及省委实施意见与全国、全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高校辅导员思想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和学位学历层次,推进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部署,我委(厅)于去年印发了《关于组织我省高校
辅导员攻读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闽委教宣〔2006〕19号),委托福建师范大学举办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班。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发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积极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接受国家挑选。通过考试考核,第一期共招录55名辅导员(含国务院学位办追加的20个名额),并已于今年暑期开班。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制、学时和学分设置等规定,结合辅导员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主要利用寒暑假集中面授,但仅此达不到规定面授的学时,每学年还必须利用一定数量的工作日时间脱产集中面授。为此,要求各有关高校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辅导员,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大力支持,特别是工作日脱产面授期间的时间和工作能给予妥善安排,确保他们能有时间加集中面授。同时,希望各高校继续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辅导员报考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以提高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