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我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自行组织。其中,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环境工程领域、食品工程领域和生物工程领域录取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农业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而未获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20%”;工程硕士录取GCT成绩百分位在30%以下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实际录取人数的10%;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历等分类确定录取分数线。
五、培养方式以及学习年限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研究生在读期间,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其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位论文必须由攻读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并能体现其综合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申请适当延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四年,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最长不得超过五年。4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必须满三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提前修课者需在取得入学资格后满二年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六、收费标准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每年每生收取学费7000元,三年共计21000元。
七、学位授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课程学习及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我校审查合格后按有关规定授予硕士学位。
八、其它事项
1、为方便考生更好地复习,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组织编写了《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含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分册复习指南)、《第二阶段专业基础知识综合考试大纲》,考生可与所报考的学院联系订购。
2、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学院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