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不限。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一)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二)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各工程硕士招生领域当年实际录取总人数的10%;其中地质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三、招生领域名称及代码
序号 |
工程硕士领域名称 |
工程硕士领域代码 |
1 |
材料工程 |
430105 |
2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430109 |
3 |
集成电路工程 |
430110 |
4 |
计算机技术 |
430112 |
5 |
软件工程 |
430113 |
6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430114 |
7 |
化学工程 |
430117 |
8 |
地质工程 |
430118 |
9 |
核能与核技术工程 |
430127 |
10 |
环境工程 |
43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