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学位类别
考试科目一
考试科目二
考试科目三
农业推广硕士
GCT
2011年10月30日8:30-11:30
专业笔试
2011年12月
具体时间待定
专业面试
2011年12月
具体时间待定
工程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
说明: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raduate Candidate Test,即“GCT”):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我校只招收GCT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专业考试和专业面试:2011年12月,在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将在GCT成绩公布后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初试合格,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需交纳考试报名费160元。
根据规定,所有考生的GCT考试、专业综合考试和面试的成绩仅对2011年报考有效。
对考生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培养模式
我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分校本部培养和校外合作培养两种模式,学校将结合学生情况安排在本部学习或在校外合作培养点学习。学习方式为分阶段授课,其中第一次授课时间为录取后次年5-6月份,内容为公共课,共120学时,所有被录取学员均需进校参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专业课根据每个专业的人数灵活安排,分阶段进行全日制授课,每次授课约两周时间。课程教学时间需要1.5~2年。
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按培养方案培养,一律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学习期间仍为原单位的在职人员,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六、学习时间及学费标准
所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时间自学校同意录取之日算起为3年,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批,可延长1-2年,最长不超过5年。学习时间满5年则视为自动放弃学业。
校内培养的农业推广硕士、工程硕士学费总额为18000.00元,风景园林硕士学费总额为24000.00元,按学年收取。
合作培养单位组织统一报考的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以合作协议为准。
七、说明:
1.根据规定,为保证培养质量,便于在职人员兼顾工作、就近入学,各类别专业学位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只能调剂到同专业领域,不能跨专业领域调剂。
2.除参考书目外,我校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也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