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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2011年10月法律硕士考试内容解析
来源:新闻晨报 2011-8-29 9:46:48 【字体:小 大】

 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考试内容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2门全国联考。
  法律硕士考试种类
  第一种是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48所高校联考的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同等学力者),考试科目为政治、外语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实行全国联考。
  第二种是参加每年十月份全国50所高校联考的在职法律硕士,招生对象为法律专业或非法律专业的在职法律工作者,考试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题外,外语和三门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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