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
1.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推荐免试生名额占用研究所当年招生计划指标,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
3.参加面试的往返路费、住宿费、体检费和其他所需一切费用均自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4889875
邮箱:zhz@moon.ibp.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15号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