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境外研究生相关工作,提升境外研究生生源基数和质量,学校现开展面向全校2019年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具体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研究〔2018〕55号文件)执行。本项推免工作不占用国家计划推免生名额和国家计划招生名额。
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港澳台、华侨、外国留学生应届毕业生,其中:香港、澳门考生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身份证明;华侨考生持侨居国永久居留相关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国留学生持有效护照。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课程成绩均不低于60分。
4.本科毕业后无就业计划。
5.有参加院级、校级及以上竞赛活动并获奖者,可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1.组织报名。符合推荐条件且自愿参加推荐免试的境外生按
照要求准备材料,提交书面申请。
报名截止时间11月30日17:00。学生本人将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厦门校区行政楼A611岳老师,泉州校区杨思椿科学馆404吴老师)。
申请材料包括:
①《2019年境外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批
表》(本表须由学生本人所在学院给出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件: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往来大陆通行证、有效身份证明;华侨永久居留相关证明及护照;外国有效护照;
③本科在学证明及大学四年成绩单;
④两份推荐信;
⑤研究生学习计划(不少于800字)。
2.选拔推荐。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学生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研究生院对报名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后,由接收学院对报考本单位的考生组织面试;综合考量确定录取名单。
3.境外推免生被录取后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推免事宜咨询:
联系人:研究生院境外研究生教育管理中心岳老师;
联系电话:0592-6161272;
报考咨询QQ群(请务必加入):199185964。
研究生院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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