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一、新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 于2013年9月11日-12日报到入学。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逾期两周以上不报到者,即取消入学资格。如提前到校恕不能接待,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二、收费及待遇说明:入学时须交纳第一年学费和住宿费,并交体检费100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0元 。自筹经费生学费每生每年4000元(2.5年学制),委托培养生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2.5年学制),非定向生、定向生不收学费。住宿费每人每年800元左右(根据宿舍管理部门具体宿舍安排而定)。非定向生享受规定的普通奖学金,定向生和委培生所有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我校为每位新生开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帐户,作为交纳相关费用以及发放普通奖学金的唯一工具。新生必须将学费、住宿费(请预存800元)、饭费(请预存100元)、体检费、保险费等,于8月20日前足额存入本人帐户中。学生可在全国各农行网点,根据录取通知书给出的本人账号办理存款业务(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妥善保留存款回执。因不能按时存款或在学校划取相关费用前自行取走资金造成余额不足而无法注册者,责任自负。所有帐户在学生本人取得银行卡之前只可存款,任何人无法取款(学校划取相关费用除外)或修 改密码,新生报到时由本人领取银行卡(领取银行卡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档案有关问题说明:
1、非定向生和自筹经费生的档案一律调入我校学生处档案室,档案未到者一律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该类考生入学前有工作单位的需办理离职手续,携带工资关系或辞职证明(经原单位签字盖章的)报到;
2、定向生和委托生不需办理档案和工资关系。
四、户口有关问题说明:天津市区(含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常住户口一律不办理户口迁移,外省市户口
可自由选择迁移。对于外省市户口选择迁移的学生,办理户口迁移证的要求如下:
1、每人填写一张户口迁移证,不能几个人合填一张证;
2、迁移地点一律填写“天津市北辰区河北工业大学;
3、户口页上的姓名一定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并注明“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4、户口迁移证上必须加盖县(市)公安局公章及当地派出所公章和民警公章,否则无效;
5、入学时请携带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者请在当地主管部门开据证明,并写清身份证号码;
6、入学时办理户口关系、身份证时,需交
纳规定的相关费用。
五、党团关系有关问题说明:党员、团员携带本人组织关系。外省市学生党员介绍信抬头写: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天津市学生党员介绍信抬头写:河北工业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员请自带团员证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