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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来源:爱考网 [2020-9-30]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02号)《青岛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青岛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青理工研究生[2018]12号)等文件,结合管理工程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学院推荐工作。

  组长:荀志远

  副组长:梁虹

  成员:申建红、董德坤、于利俊、赵辉、陈艳、原丕业、程灏、周盛世、郭平、王志强、姜吉坤、张贵华、田东、陈永亮

  秘书:崔社琴、王蕾、柯莉、邹佳欣、张翔

  二、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生名额共10人,根据目前学院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国家及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情况,经学院工作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专业推免生分配名额。

  各专业推免生名额见表1。

  表1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分配
专业名称
名额分配
工程造价
3
工程管理
2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
1
物流管理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
工业工程
1
土地资源管理
1
  三、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3.勤奋学习,善于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优良,积极向上。

  6.身心健康,达到研究生入学健康标准要求。

  (二)成绩条件

  推免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前6个学期平均素质评价(简称素质评价,下同)成绩排名,应在就读专业的全年级总排名前30%(如30%不满足推免要求,可按排名依次顺延),素质评价所采用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2.外语水平成绩要求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或六级成绩≥425分,或TOFEL成绩≥75分(两年有效),或GRE考试成绩≥295分(五年有效),或雅思考试成绩≥5.5分,或PETS-5考试成绩≥60分。

  (2)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证明。

  (3)外语成绩证明应于当年9月1日前获得。

  四、平均素质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推免生排名采用素质评价成绩。

  2.学院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生素质评价成绩指标体系: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的最基础评价指标,合理设置综合素质各项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等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

  (3)推免生的学术专长(科研成果(论文)、学科竞赛获奖)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及以上层次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计算方法和赋分

  1.计算方法

  平均素质评价成绩=[(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平均绩点值)×100]*平均学分绩点权重+竞赛获奖成绩*竞赛获奖成绩权重+科研成果(论文)成绩*科研成果(论文)权重+社会服务成绩*社会服务权重

  说明:

  (1)学分绩点权重+竞赛获奖权重+科研成果(论文)权重+社会服务权重=1。

  (2)学分绩点权重为70%;竞赛获奖权重为20%;科研(论文)权重为5%;社会服务权重为5%。

  (3)学分绩点是以申请者前6个学期学习总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等)的学分绩点(学分绩点按《青岛理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2.赋分

  (1)学科竞赛获奖(满分100分)。

  竞赛获奖赋分=奖项类别分值(X)*竞赛获奖成员位次系数(Y)

  获奖类别分值见表2。

  表2奖项类别分值(X)
获奖等级
A类竞赛获奖赋分
B类竞赛获奖赋分

100分

60分


80分
100分
40分
50分

60分
80分
30分
40分

40分
40分
20分
20分
  竞赛等级说明:

  1)A类竞赛

  ①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分属在三大洲以上且有多层选拔机制,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等国际全球性学科竞赛(A类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球总决赛);

  ②在全国范围内规格高、水平高、难度高、影响力大,纳入排名的国家部委主办的创新创业权威全国竞赛项目(A类竞赛项目,包括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2)B类比赛

  ①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每年公布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纳入排名的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已列为A类竞赛项目和高职类、医学类、师范类竞赛项目外的项目(B类竞赛项目);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常设性大学生科技竞赛,参赛国家在5个以上的竞赛为国际区域性竞赛或亚洲(亚太)等区域创新创业权威竞赛项目(包括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亚洲区域赛、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

  ②对学校在行业专业、社会反响方面有很高影响力与认可度的国内外学科竞赛项目(B类竞赛项目,包括红点设计大奖、德国iF奖、美国“IDEA奖”、UIA国际大学生建筑设计等)。

  ③其他学校认定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

  3)竞赛获奖成员位次计算系数(Y)

  ①竞赛获奖成员人数大于等于3位的位次计算系数见表3。

  表3竞赛获奖人数≥3位次计算系数(Y)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50%
 
2
2
30%
 
3
3
20%
 
4
4及以后
0%
 
  ②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2位的位次计算系数,见表4

  表4竞赛获奖人数2位位次计算系数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60%
 
2
2
40%
 
  ③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1位的位次计算系数,见表5

  表5竞赛获奖人数1位位次计算系数
序号
作者名次
位次计算系数
备注
1
1
100%
 
  ④不区分位次的竞赛,位次计算系数(Y)为1/n(n=参赛团队人数)。

  ⑤其它: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winner按国家竞赛“特等奖”计算,Finalistwinner按国家竞赛“一等奖”计算,Meritoriouswinner按国家竞赛“三等奖”计算。

  (2)科研成果(满分100分)。学院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认定,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赋分值最高100分。

  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且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论文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社会服务(满分100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最高50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30分,参加省级及以上志愿服务最高20分。

  五、工作程序

  (一)公布实施细则

  学院制定《青岛理工大学管理工程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报学校审定通过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组织学生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青岛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青岛理工大学推免生承诺书》、《成绩单》(要有教务处公章,原件及PDF扫描件,以身份证号码+姓名.pdf命名),并按要求提供代表本人能力、素质、学术专长及其它相关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

  申请时学生的专业身份变化未满一学期者,向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时应提交书面承诺,保证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不擅自放弃,如擅自放弃,作为不诚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

  申请推免学生如有非直系亲属参加本人所在学院推免遴选工作,还须提交《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三)材料审核

  学院会同学生处、团委、保卫处、教务处等对申请推免学生的资格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要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1.学院组织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的学科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不少于5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4.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每个特殊专长项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5.在专家小组审核答辩过程中,有三分之一及以上专家小组成员认定学生所提交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6.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7.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纳入推免遴选平均素质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五)确定拟推荐名单

  学院根据平均素质评价成绩按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按推免名额不高于0.5倍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候补名单,并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按要求报送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后,按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六)学校审定公示

  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名单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公示拟推荐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六、工作要求

  (一)违规违纪处理

  严查学术不端、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学术专长证明材料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计入《国家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3年,并严格按照学校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推免生资格取消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在正式入学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凡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追究处理。

  (三)监督制度

  推免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与监察部门监督。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学生对推免生工作提出申诉,应按《青岛理工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办法(修订)》(青理工校发〔2017〕8号)有关规定和流程进行。

  (四)信息公示制度

  1.对考生关注的重要信息实行公示制度,学院按要求及时公示相关信息,内容包括推免工作办法、推荐资格名单和咨询申诉渠道等重要信息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学院推荐的拟推荐名单(含姓名、排名方式、素质评价成绩及名次等)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3.学校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后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需要回避或报备的,还须报送《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回避申请表》和《青岛理工大学推免工作报备表》。

  (六)责任追究

  学校将按有关纪律进行处理,并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推免过程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职能部门、审核专家,学校将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2.对推免过程存在把关不严、违规推免等问题的学院,学校将按本年度推免名额的50%核减下一年度推免生名额。

  七、特别说明

  1.符合推免条件放弃推免的学生必须签字确认放弃推免。

  2.被推免的学生必须填写承诺书,不填写承诺书的取消推免资格。

  3.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保证推免过程公开、公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当年推免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学院公示地点:管理工程学院办公楼(C1—2)3楼大厅宣传栏和学院网站

  申诉、监督电话:86875173

  学校监督电话: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8507109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85071303

  5.本办法由管理工程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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