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统一于2月26日12时起公布。有关事宜如下:
1.初试成绩由各招生单位负责公布。届时,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可根据相关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查询渠道进行成绩查询。
2.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按照招生单位规定的申请时间、渠道和所需提交材料等,向招生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告知考生。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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