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27日下午15:00前向第一志愿招生单位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各科目的成绩复核范围是:答卷有无漏评、成绩累计及成绩登记有误情况。考生本人不得查阅答卷。
市高招办和各招生单位将本着对考生负责、对招生单位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认真进行核查并形成最终评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