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我院将于2015年3月31日前通过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和科文学院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合格比例按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取得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还必须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
2.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对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高考文化分超过江苏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八、其他有关事项
1.学生毕业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颁发国家统一印制和承认的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5%。申请减免学杂费的考生请勿报考我院。
2.考生报考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4.考生来院如从徐州火车站或汽车总站下,可乘11路附线、19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如从徐州高铁站或汽车南站下,可乘72路公交车至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站下车。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江苏师大科文学院招生办:(0516)83403047、83500188、80270220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0516)83403064
咨询网址: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网:http://kwzs.jsnu.edu.cn
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jsnu.edu.cn
学院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