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手续和要求
(一)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必须填报体育尖子考生对应信息点,并准确填报体育尖子项目(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项目,项目多报或填报不清晰者由审核专家组确定项目),然后到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体育尖子确认手续。
(二)办理体育尖子确认手续时,考生必须向县(区)招生办公室递交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相关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成绩证书(奖状或运动员等级证书)等三份材料(其中至少要有两份材料是原件,若多名考生共用其中一份原件材料需注明,运动员等级证书须提供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三)考生所交比赛获奖材料项目必须与所报体育尖子项目相符。
(四)考生所交比赛获奖材料需符合报考条件规定的体育赛事,赛事起止日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五)对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公室需向考生出具《2014年体育尖子考生上交有关原件材料证明》(附件1)和《2014年体育尖子考生证明书》(附件2)。
(六)县(区)招生办公室汇总考生原件材料后填写好《2014年体育尖子专项考试报名考生情况表》(附件3),同考生所交比赛获奖材料于2014年4月5日前一并报市招生办公室。市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于4月10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