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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事宜的通知

来源:西安体育学院 2014-12-12 14:34:56

西安体育学院关于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14〕17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免试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符合2015年高考报名条件;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详细赛事致电咨询我院);
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报材料
(一)《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
(三)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四)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取得我院同意;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要求执行);
(三)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应填写《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征得所在基层单位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经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我院;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未办理正式招收手续的运动员不在免试招收范围;
(五)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初审后,将运动员申请资料发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审核的推荐名单将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公示;
(六)我院负责接收并审核优秀运动员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统一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四、依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14〕17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第四条相关要求,运动员若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五、报名方式
(一)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xaipe.edu.cn)下载《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并自行填写和联系相关单位审批盖章。
(二)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5年3月10日-24日,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张打印,并报送至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09422   029-88409808(兼传真)
邮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8
2015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doc
转发国家体育总局2015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的通知(含免试赛事项目名称).rar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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