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高级中等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同等学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运动等级:近三年获得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颁发运动等级证书时间限定为2015年1月20日以前。
4.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须参加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15年1月20日~1月22日10:00,考生登录长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经我办审核通过后打印网上报名表,逾期关闭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http://125.76.215.86//reg.asp)
2.审核材料电子版:请将所列证书原件扫描粘存在同一个word文件并重命名为“运动员姓名+运动类型(例:李林健美操)”发送至1027789536@qq.com,截至2015年1月22日10:00。
审核材料电子版目录顺序: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姓名等级页);
②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③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参赛秩序册成绩册扫描件(封面+姓名页);
⑤高考报名证明表截图或扫描件;
⑥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本人页面截图。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省招办认定文件扫描件)
注:严格按以上顺序将扫描图粘贴在同一个word文件中。原件由考生现场确认和参加测试时随身携带以备审核,请勿代转和邮递。考生报名资料不全不予确认。
3.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5年1月24日13:00,持网上报名系统生成《长安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上报名表》(2015年1月22日18:00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打印网上报名表),带齐二代身份证原件、各类证书原件来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审核。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者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