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本市高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测试工作的通知
京教体艺〔2015〕17号
各区教委、体育局: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体育特长生招生政策,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严肃考试纪律,保证高校招收体育特长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2016年本市将继续开展高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凡符合《北京市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通知》(京考高招〔2015〕22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并且在2015年1月1日前高中阶段获得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是国家体育总局根据制定颁布的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对达到相应运动成绩标准运动员的一种称谓,由高到低依次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
(二)北京市关于运动员技术等级的申请、审核、审批、授予等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运动员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和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北京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京体竞技字〔2014〕6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考生所获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唯一依据。
(四)北京户籍的学生持有非北京市颁发的运动员等级证书不予承认。获得等级证书时是外地户籍及学籍的学生,须出示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证明,由区、市教委确认。
二、测试项目和标准
(一)项目: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术(含套路、散打)、跆拳道和健美操,共10项。
(二)标准:各项目测试具体标准由测试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已经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bjeea.cn/)。
三、测试工作的程序
高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测试工作包括学生申请及资格审核、测试报名、测试、成绩公布四个阶段。
(一)学生申请及资格审核
测试资格审核采取三级审核制度:学校初审、区级复审、市级终审。市、区两级的审核由其教育、体育部门共同进行,市级终审不合格者不能报名参加测试。
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初审
学校接到学生申请后,对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初审合格后将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各学校于2015年12月12日至2016年3月4日期间登陆高中等级运动员成绩管理系统(tys.tmc.bjedu.gov.cn),统一将学生个人及竞赛成绩等相关信息录入《北京市高中毕业生等级运动员成绩管理系统》(具体办法详见网站tys.tmc.bjedu.gov.cn)。上报申请的学生需要本人留存比赛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备查。
2.区级复审
区教委和体育局根据各学校的上报情况,在审核期内对学校的网上送审材料进行复审,于2016年3月10日前完成复审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学校。
3.市级终审
市教委和市体育局对区级复审后的材料进行联合终审认定,并于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终审。
4.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市级终审完成后,市教委、市体育局和市教育考试院分别将资格审核结果上网公示一周。
5.报送要求
各学校、各区级审核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相应工作,过时不予补办。
(二)测试报名及测试办法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北京市高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测试。测试报名及测试办法具体由北京教育考试院制定并下发。考生可于2016年3月下旬以后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bjeea.cn/)了解相关信息,在指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和测试。
(三)成绩公布
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对测试合格学生再次进行审核确认后,市教委、市体育局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分别将测试合格学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正式公布最终结果。
未参加测试或测试不合格者均不能享受相应的体育特长生高考录取加分政策。未能按规定时间测试的考生一律不予补测。
四、其他事项
(一)对于测试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二)市教委是测试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测试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最终由市教委负责解释。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2015年12月2日
附件下载:
1、北京市2016年高中运动员技术等级测试申报系统项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