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各省美术联考 - 黑龙江美术统考 - 正文

 
2011年黑龙江省音乐类专业课省统考考试说明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2010-11-2 20:32:08 【字体:小 大】
2011年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招生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说明


  
  3.中级程度(70-79分)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奏中级程度的考试曲目,基本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音高、节奏较为准确,音色较为纯正。
  
  ②基本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较为正确,动作较为自如。
  
  ③读谱较为准确,速度较为适宜。
  
  ④对作品的诠释尚为准确,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
  
  4.次高级程度(80-89分)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奏次高级程度的考试曲目,较为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音高、节奏较为准确,音色较为纯正。
  
  ②较为熟练地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较为正确,动作较为自如。
  
  ③读谱较为准确,速度较为适宜。
  
  ④对作品的诠释较为准确,有较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5.高级程度(90分以上)
  
  ①能较为完整地演奏高级程度的考试曲目,胜任所演奏曲目的技术要求与音乐要求。音准、音色、节奏准确。
  
  ②较为熟练地掌握所选乐器的演奏方法,姿势正确,动作自如。
  
  ③演奏乐谱准确。
  
  ④对作品的诠释准确,有良好的艺术表现能力。
  
  (二)在考试中,考生的演奏如出现以下某一种失误,均予以扣分。
  
  1.演奏方法不够规范,陈述作品不够完整,甚至时断时续。
  
  2.演奏乐谱不够严谨,音准、节奏出现误差,音色欠佳。
  
  3.速度与乐曲的要求有较大距离。
  
  4.段落感觉不够分明,乐句划分不够清晰,演奏缺乏整体层次的安排和高潮的适当处理。
  
  5.艺术表现与作品的要求有差距,风格不够纯正。如出现严重失误,已明显表现出“拔高”现象时,应降档打分。具体为:考生演奏中出现上述失误的二种,应降一档打分;如出现上述失误的前三种,应降二档打分;如全部失误,降至不及格档。得分以实际演奏水平为依据(建议考生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曲目)。
  
  第三部分基本乐科
  
  一、视唱
  
  (一)考试的基本内容。
  
  1.考试一律采用五线谱。
  
  2.考试由中等速度的A、B两条视唱曲组成,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
  
  3.视唱曲限定在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大小调和民族调式以内。以基本音级为主,变化音级为辅。
  
  4.视唱曲目的旋律线包括级进、跳进的旋律音程,节奏包括单纯均等、附点、切分、连音、休止符在内的各种形态的节奏组合。
  
  (二)评分标准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