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项目 |
100米 |
原地推铅球 |
立定三级跳远 |
专项 |
所占分值比例 |
20% |
20% |
20% |
40% |
2.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体育专业考试时间见附件;考试地点在沈阳体育学院。
3.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
专业考试内容和标准按《关于公布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专业招生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16〕20号)执行。
4.专业考试具体规定
①考生必须携带《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专业考试。
②在专业考试中犯规(如100米二次抢跑),原则上取消其该项考试资格。
③考生因特殊情况迟到,应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批准方可参加考试,所误项目在考试结束时参加补考。
④考生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须提供县及以上医院诊断书或有关证明,经沈阳体育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参加统一补考的考生,须出示相关证明和体育专业考试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补考。
考生因考试过程中出现外伤不能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主考官签字确认、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统一补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不予重测)。
⑤凡在4月21日到4月22日期间,因参加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及高职单招考试而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课考试及高职单招考试准考证和体育专业考试要求的证件参加4月27日的补考。
⑥专业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由考试组长裁决。
⑦考生无故未参加指定时间考试者,按弃考处理。
5.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成绩在考试后直接告知考生。考生须按手印确认本人成绩。考试当晚22点后,考生可通过沈阳体育学院招生就业公众号查询当日考试成绩。
专业考试结束后,沈阳体育学院将体育专业考试成绩按规定格式报送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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