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高考招生体育测试工作人员违规处理规定
一、立即停止工作、写出书面检查。二、永久性不准参加高考体育测试工作。三、在教师职称评定中,教研室不予推荐,学校不予评定;对行政工作人员,建议单位不予提升。四、测试点将违纪者的检查,报送县教育行政部门,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处理后通报其本人所在单位;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公职;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