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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专业课省统考考试说明
来源: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2010-11-2 20:34:34 【字体:小 大】
2011年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专业课省统考考试说明考试科目、分值及内容评分标准


  
  A.考生语音面貌好,重音、停顿、连读准确无误,朗读流畅,声音洪亮、圆润,精神饱满,能准确地把握朗读内容,富有感染力。(40分—50分)
  
  B.考生语音面貌较好,重音、停顿、连读得当,朗读流畅,声音较为洪亮,朗读内容把握较好,有一定的感染力。(30分—39分)
  
  C.考生语音面貌一般,重音、停顿、连读错误较少,朗读较为流畅,声音较为洪亮,朗读内容把握不准确,有一定的表现力。(20分—29分)
  
  D.考生语音面貌一般,重音、停顿、连读不得当,朗读不太流畅,不能把握朗读内容,缺乏表现力。(10分—19分)
  
  E.考生语音面貌差,重音、停顿、连读不得当有明显错误,朗读不流畅,不能把握朗读内容,没有表现力。(0分—9分)
  
  2.形体评分标准(满分50分)
  
  A.考生体型匀称,四肢修长,气质高雅。肢体动作协调,具有丰富的艺术表现力,穿着得体大方,与朗读内容相得益彰。(40分-50分)
  
  B.考生形象与气质好,肢体协调性好,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穿着得体大方,肢体动作与朗读内容相结合。(30分—39分)
  
  C.考生形象与气质较好,肢体协调性较好,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穿着得体,肢体动作与朗读内容比较结合。(20分—29分)
  
  D.考生形象与气质一般,肢体协调性较差,艺术表现力不够充分,穿着不太得体,动作与朗读内容结合不当。(10分—19分)
  
  E.考生形象与气质一般,肢体协调性差,艺术表现力不充分,穿着不得体,动作与朗读内容无法结合。(0分—9分)
  
  (三)简笔画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A.构图合理、比例匀称、完整得体,能准确理解题意,自如地运用简笔画技巧,充分表达艺术的形式美,作品富有创造性和艺术感染力。(90分-100分)
  
  B.能理解题意,构图完整,线条流畅、清晰,能熟练掌握简笔画技能。运用简笔画技巧,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具有一定的创造能力。(80分—89分)
  
  C.能理解题意,线条流畅、清晰,有一定简笔画技能,运用简笔画技巧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具有一定的创造能力。(70分—79分)
  
  D.不偏离题意,恰当地表达艺术的形式美,懂得简笔画的基本方法。(60分—69分)
  
  E.偏离题意,不善于运用简笔画表达自己的理解,线条表现技法不熟练,能够表现简笔画的基本技法。(50分—59分)
  
  F.偏离题意,构图不完整,不善于运用简笔画表达自己的理解,不能表现简笔画的基本技法。(40分—49分)
  
  G.严重偏离题意,构图严重错误,不会运用简笔画表达自己的理解,不会通过简单的线条来表现简笔画。(30分—39分)
  
  H.白卷、严重偏离题意,不会使用简笔画进行表达,不懂得简笔画的绘画方法。(0分—29分)
  
  三、考试要求
  
  遵守考场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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