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与专项合格分数线的通知
根据《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14﹞1号)文件的要求,“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院校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与专项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等精神,经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与专项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项目 |
文化成绩合格线 |
专项成绩合格线 |
散打 |
240 |
82 |
武术套路(女) |
240 |
75 |
武术套路(男) |
240 |
75 |
国家一级运动员 |
140 |
85 |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