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是考生的必考项。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2.考试内容
(1)视唱部分,
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 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注:范围在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大、小调式,和声、旋律小调式及民族五声、七声调式内,含变化音。节拍及长度为2/4拍16小节、3/4拍10-12小节、4/4拍8小节的乐段;节奏型包括切分、附点和三连音等,含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附点音符的各种组合。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评分标准:
视唱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给满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85%左右记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记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记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记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记分。
(2)练耳部分
①单音 连续弹奏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 连续弹奏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 每个分放弹奏三遍,仅在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 每条分别弹奏最少一遍,最多三遍。
⑤旋律 每条分别弹奏最少一遍,最多三遍
具体评分标准:
①单音 第一次完成满分;第二次完成65%左右记分。
②和声音程连接 第一次完成满分;第二次完成75%左右记分; 第三次完成65%左右记分。
③单个和弦 第一次完成满分;第二次完成75%左右记分;第三次完成65%左右记分。
④节奏 第一次完成满分;第二次完成75%左右记分;第三次完成65%左右记分。
⑤旋律 第一次完成满分;第二次完成75%左右记分;第三次完成65%左右记分。
惠州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单独考试
美术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美术术科单独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单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客观、准确的成绩评定的目的,为学院的美术类专业招收合格新生提供录取依据。学院根据考生美术术科单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美术术科单考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单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术科单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通过速写的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包括人物动态的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速写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单考总分满分300分。考生美术术科单考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素描得分+色彩得分+速写得分
五、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①静物写生;
②石膏头像写生;
③人物头像写生;
④根据图片或相关资料完成素描考试。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或炭棒(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 分,其中:
构图 占20%
造型与比例 占30%
深入与刻画 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①静物写生;
②人物头像写生;
③根据图片及相关资料完成色彩考试;
④默写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 100 分,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①人物动态速写或默写;
②人物动态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③人物与环境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或炭棒(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1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25%
惠州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单独考试
模特术科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模特术科单独考试(以下简称模特术科单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学院根据考生的术科和文化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本考试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能力要求
通过考试检测考生是否具备所规定的身体条件、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服装模特表演能力、艺术修养及审美能力、观察与表现能力等,选拔出具有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服装设计及表演、服装展示策划及品牌推广等工作的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合格新生。
三、考试内容
模特术科单考总分满分150分。考试内容包括:
1、形体测试(60分):测定身高、体重、三围尺寸(请自备泳装)。
2、身体协调性测试(20分):舞蹈、健美操任选一,时间不超过2分钟,考生自备音乐磁带、光碟、道具。
3、自备服装表演测试(20分):模特技巧(步态、转身、造型、乐感等)。
4、规定服装表演测试(30分)。
5、口试(20分)。
四、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五、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模特术科单考总分满分150分。考生模特术科单考的总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总分﹦形体测试得分﹢身体协调性测试得分﹢自备服装表演测试得分﹢规定服装表演测试得分﹢口试得分。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形体测试(60分): |
1.测量部分(40分) |
身高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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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 尺寸 CM |
胸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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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部 CM |
大腿围 |
优 良 中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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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重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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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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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腿围 |
优 良 中 差 |
肩宽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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臀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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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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躯干状况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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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性观测部分(20分): |
观测项目 |
体 形 特 征 |
结 论 |
头 形 |
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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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形 |
瓜子形 圆形 方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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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
优 良 中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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肤 色 |
健康、有疤痕、白、黄 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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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质 |
好 一般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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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 形 |
平肩 溜肩 左右对称(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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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曲线 |
丰满 扁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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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肢腿形 |
I X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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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线条
的流畅性 |
优 良 中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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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质 |
优 良 中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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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体协调性测试(20分): |
主要考核内容:1、乐感 2、动作协调性 3、悟性 4、柔韧性 |
(三)、自备服装表演测试(20分): |
主要考核内容:1、服装搭配的协调性; 2、造型动作的规范性; |
3、形体表现与音乐是否吻合; 4、步态。 |
(四)、规定服装表演测试(30分): |
主要考核内容:1、对指定服装的理解能力 ; 2、形体语言运用的准确性
3、形体语言表现与服装风格是否吻合;4、对舞台表演的领悟性 |
(五)、口试(20分): |
主要考核内容:1、自我介绍(一分钟内);2、规定问题回答;3、评委即兴考核。 |
总成绩 |
形 体 测 试 |
身体协
调性测试 |
自备装 表演测试 |
规定装 表演测试 |
口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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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 |
定性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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