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类别 |
测试内容 |
民乐类 |
1、自备曲目一首; 2、视奏简谱一条(打击乐、大提琴(低音提琴)为五线谱,打击乐需加试小军鼓视奏)。 |
声乐类 |
1、自备曲目一首,自备伴奏(现场提供多媒体播放器,可使用MP3或WMA格式的伴奏光盘或U盘,请同时准备两种以上的储存介质以备用); 2、视唱一条:五线谱一条,两升或两降。 |
注: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选拔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高水平艺术团13人,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招收类别 |
招收项目 |
拟录取人数 |
民乐 |
二胡 |
0-2 |
竹笛 |
0-1 | |
琵琶 |
0-1 | |
古筝 |
0-1 | |
中阮(大阮) |
0-1 | |
笙 |
0-1 | |
唢呐 |
0-1 | |
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或西洋打击乐) |
0-1 | |
大提琴(低音提琴) |
0-1 | |
声乐 |
男高 |
0-1 |
女高 |
0-1 | |
男低 |
0-1 | |
合计 |
13 |
(二)选拔规则
我校根据艺术专长测试和文化测试成绩折算综合成绩(艺术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根据上述招生计划,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2倍择优选拔确定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等公示;通过后,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给予公示合格考生相关录取优惠政策。
(三)录取优惠政策
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需参加高考,高考成绩需满足如下要求:
1.尚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不低于我校在生源省市区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另:江苏考生学业水平选测科目需达到2B)。
2.已经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
上海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含);
浙江、北京、天津、山东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该省市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含);
海南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海南省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100分(含)。
另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考生选考科目需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
(四)志愿填报要求
高水平艺术团公示合格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需按相应省(市、区)教育考试院等的要求进行志愿填报,达到我校公示的录取优惠政策后,我校即予录取。
五、监督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全程接受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督电话:021-65903870(上海财经大学监察处)
邮箱:jjjc@mail.sufe.edu.cn
六、咨询
电话:021-65904372、65901267(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021-65904550(上海财经大学艺术教育办公室)
邮箱:zb@mail.shufe.edu.cn
网址:zs.s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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