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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大学文艺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大学 2010-11-19 9:14:33 【字体:小 大】
浙江大学2011年继续招收文艺特长生,欢迎具有良好学习能力和较高艺术水准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


  
  b.《个人陈述》,陈述须本人撰写并手抄,否则无效。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特长项目的音像资料(光盘或录像带)。
  
  e.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音像资料(光盘)的规格要求
  
  1、考生将艺术特长项目拍摄并制成VCD/DVD光盘(限时10-15分钟);
  
  2、用油性笔在光盘外封依次注明考生姓名、所在地区、艺术特长项目、VCD或DVD,以及内容目录字样;
  
  3、光盘内不得出现与“姓名、地区、学校”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音像录制与光盘制作不得变换镜头拍摄和进行后期编辑加工;
  
  5、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光盘将被取消参加测评的资格。
  
  四、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面试:
  
  我校2010年文艺特长生的选拔,要求各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同时须经过我校的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月16日~1月20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获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或北京市艺术特长考核一级以上证书者,如果经过材料初选入围而未在北京参加我校面试的考生,应来我校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专家集体评审:根据申请材料和面试情况,学校文艺特长生考评委员会集体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文艺特长资格生名单,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签订协议书:我校将于4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文艺特长资格生,并签订文艺特长生协议书。
  
  4、高考文化成绩要求:文艺特长资格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招生计划1:1的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内(必须在一本线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方可被录取。个别艺术特长特别优秀或学校特殊需要的文艺特长生,高考成绩可降至考生所在省的重点院校控制线(即一本线)。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7951006、88981979(传真)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8。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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