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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2010-11-30 16:25:58 【字体:小 大】
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咨询电话:010-58909202(王老师)

六、考核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乐理知识和专业水平。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考核办法:
  
  (一)时间、地点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测试内容
  
  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断一首、试奏及乐理
  
  表演类:自选表演、基本功测试、命题测试
  
  (三)其它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员,如无伴奏员在考试报到时请将伴奏谱交招生办公室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4.食宿自理
  
  七、录取原则
  
  被我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原则上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
  
  被学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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