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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2exam.com 2010-12-2 10:20:58 【字体:小 大】
北京理工大学2011年(第十六届)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六、面试结果

测试合格者将颁发《北京理工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等级证书》,未通过测试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根据所在省(市、区)有关规定,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艺术特长测试,且成绩达到当地招生部门划定的特长生录取线以上。

根据考生的艺术水平、文化课成绩以及我校的需求,我校将与部分优秀考生签订《协议》并寄发《合格通知书》,在高考录取时,按照国家教育部2011年相关的政策录取。

拟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采用平行志愿的省区,须填报我校为平行志愿第一顺序。

与考生签订《协议》时,我校降分录取最优惠降至各省重点本科分数线。

七、此招生简章所涉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

共青团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

北京理工大学艺术教育中心

201011

温馨提示:面试期间的旅费、膳食费、住宿费等自理。此通知复印件有效,请互相转告。

学校相关电话:火车票、飞机票定票:010-68912871

住宿:1、招待所:010-68911191 2、国际交流中心:010-68945611

3、综合服务楼:010-6891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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